尊敬的客户:
根据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2019﹞30号公告》要求,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化,我司将于近期开展存量浮动利率融资租赁定价基准由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的工作。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换范围
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融资租赁是指2020年1月1日前我司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确定租赁利率的浮动利率融资租赁。
存量固定利率融资租赁和2020年已处在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融资租赁不进行转换。
二、转换原则
(一)将原合同约定的租赁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减点形成。加/减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二)客户可选择继续执行浮动利率,并与我司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三)本次转换需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转换方式
转换手续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办理。若客户对上述内容有任何疑问或需咨询业务办理事宜的,可与我公司客户经理联系,或拨打我公司电话0756-8302913。同时,我公司也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客户协商办理转换事宜。
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中“LPR” 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北京时间9:30分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我司客户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信、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